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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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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5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院(系):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上海金融学院本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试行)》(沪金院发〔201163号)的有关规定,启动2015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申请报名工作,现就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5级各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升本学生除外);

     2.学有余力,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3.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在2.0(含)以上;

4.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二、开设专业和招生计划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中开设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国际商务4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表1

 1  2015级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学科门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人)

经济学

金融学

150

财政学

50

管理学

会计学

150

国际商务

50

           

400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应认真阅读《上海金融学院本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试行)》和本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各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报名人数少于50人的专业不予开班。具体报名时间为201654日至515日。

     2.报名流程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由学生本人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学校主页左上角的“信息化校园”进入校园信息平台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打开左侧列表项“学籍信息”→“辅修报名”。

    3)点击右上角的“报名信息”按钮。

    4)查看报名要求,以及学生个人的平均绩点,若不符合要求,则不能参加报名。

    5)点击右上角“进入报名”按钮。

    6)在辅修专业列表里,选择一个专业。

7)在是否调剂选项中进行勾选。

   8)提交并确认后,报名成功。

   9)若希望重新报名,则点击右上角“报名信息”→“进入报名”→“取消报名”。然后重复上述操作流程即可。

     四、录取办法

     1.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开办院系(以下简称开办院系)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开设专业。

     2.2016520日前,开办院系根据教务处最终确定的开设专业和招生计划,按报名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五、收费管理

     1.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读各专业须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135/学分(根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安排,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修读一般不低于40学分)。

     2.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的学费分学期缴纳。开办院(系)按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在每学期开课第一周的星期二,将本学期学生修读学分和应缴学费情况汇总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确认后提交财务处,修读学生应于开课两周内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学生凭财务处缴费发票到开办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缴费者,取消其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教学安排在周末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由开办院系另行通知。

     2.一经录取,不得无故退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教学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

     3.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的课程考试,按照《上海金融学院课程考试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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