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中国高教学会定于2016年开展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见附件1)精神,现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成果类型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成果评审程序
采取教师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各学院(部)、专门学院、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
2.申报的集体或个人,首先须向所在学院(部)及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及部门初步审核评议后,向学校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联合完成的成果,需由第一主要完成部门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推荐);
3.学校对各学院(部)及部门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本次优秀成果,应仔细参照附件1,提供《成果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六份,申报成果原件一份。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至教研信箱jiaoyan@shfc.edu.cn。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于2016年6月1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镭 实验中心222室;联系电话:50218105,8039)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