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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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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励行成长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4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努力,励志成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引进社会资源在我校首次设立“励行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捐助方的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147人,各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人)

学院

名额(人)

  会计学院

  26

  金融学院

  18

  工商管理学院

  11

  国际经贸学院

  1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18

  统计与数学学院

  11

  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2

  外国语学院

  5

  保险学院

  7

  法学院

  6

  金融科技学院

  7

  人文艺术学院

  3

  序伦书院

  2

  三、资助金额

  每人3000元。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存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正式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来自偏远地区农村,多子女家庭,孤儿,父(母)病残、离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7.未获得2025—2026学年中华慈善教育助学金项目资助。

  五、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即日起学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励行成长助学金》(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综合有关条件和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

  3.学校审核。学校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六、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励行成长助学金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和《励行成长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学院盖章)纸质版提交至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tudent218@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上海慈善基金会励行成长助学金材料”,文件名为“**学院-励行成长助学金汇总表”。

  七、其他事项

  1.逾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申请材料填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3.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中心  张老师

  联系电话:33935419  邮箱:student218@163.com

  地址:上川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附件:1.《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励行成长助学金申请表》

      2.《励行成长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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