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挖掘并培育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集体荣誉意识,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校园风尚,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审办法》(立信金融学〔2025〕2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诚信先锋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2023、2024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除满足立信金融学〔2025〕23号文件第五条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
1.班级同学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班风和谐融洽,课堂出勤率、上课抬头率、前排就座率较高;在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中通过率较高;课程成绩优良率(即绩点3.0以上的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及格率(即课程成绩6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
2.班级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理或处分情况,无学业红色预警情况。
(二)诚信先锋班
1.班级同学始终坚守诚信为本的理念,积极开展诚信主题班会,参与无人监考和诚信考试承诺等活动,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为营造浓厚的校园诚信文化氛围积极贡献力量。
2.班级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理或处分情况。
三、评选名额
(一)优良学风班
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不超过35个。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3000人,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7个;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2000人,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5个;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人,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2个;学院学生总人数在1000人以下,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1个。
(二)诚信先锋班
诚信先锋班评选名额不超过20个。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3000人,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3个;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2000人,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2个;学院学生总人数在2000人以下,推荐班级名额一般不超过1个。
四、评定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由班级负责人提交《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诚信先锋班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4)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经学院资助与评优评奖评审小组、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将审查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层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1.上一年度获得过同一荣誉称号的班级,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本次评定为“优良学风班”“诚信先锋班”的班级,可参评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
2.被评为“优良学风班”之后的一学年,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比例上浮5%,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维持不变。
3.学生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所获荣誉,收回已发放的证书。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六、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将优良学风班、诚信先锋班申请表(签字盖章PDF扫描版)及附件支撑材料、汇总表(excel版)、公示材料(盖章PDF扫描版)分别放至两个文件夹,以“学院+奖项名称”命名,并于12月5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bonnie_13153035516@foxmail.com。
联系人:贺老师18021097117
卢老师18021097998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审办法》(立信会计金融学〔2025〕23号)
2.《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3.《优良学风班推荐汇总表》
4.《诚信先锋班申请表》
5.《诚信先锋班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