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就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一)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 正常上班,安排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 正常上班,分别安排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责任。要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参加加强值班工作的中层干部要准时到岗,履行职责。要严密关注校园网上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稳定和安全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对学校重点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彻底。要认真排查、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认真开展节假日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学校保卫部门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始终将安全保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严格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逻,确保校内技防、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校园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三)学校后勤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做好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控,确保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留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后勤服务。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图书馆、文体活动等场所的开放,丰富留校师生的假期生活。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