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7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上海市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人〔20121号)等文件精神,受上海市教委人事处的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2015年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承担学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员。

2、申报人员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市教委批准的学校高级职务岗位设置要求。

3、申报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应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内,并应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所申报的研究领域相一致。

4、当年将达退休年龄者,不能申报;凡参加上一年度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未通过的申报人员,本次申报必须有新的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方可重新申报。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凡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人员,均应符合上述文件所规定的聘任高级职务条件中的各项基本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综合材料

⑴《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评议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一份评议机构留存);

⑵《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个人佐证材料(一份,均为复印件)

⑴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⑶全国(或本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⑷全国(或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⑸任现职以来主要获奖证明。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材料

⑴《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评议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一式四份,每套材料上各贴一份,另一份评议机构留存);

⑵《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评议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填妥申报人员应当填写的部分);

⑶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材料(一套原件,二套复印件),须按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所要求的数量提交。

申报正高级职务,提交论文、教学科研成果46篇(本、项),最多不超过7篇(本、项);申报副高级职务,提交论文、教学科研成果34篇(本、项),最多不超过5篇(本、项)。申报教师需明确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的主要代表作3篇(本、项),且在填写《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评价内容时该3篇(本、项)应顺序一致。

如所提交材料为学术刊物,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于校外刊物。成果为书刊的部分章节(篇),可由所在学校审核认定后报送本人承担部分及书刊的封面、封底和目录的复印件。课题或奖项须有相应证明材料。

文件中所要求的“重要学术刊物”,按照刊物学科分类,暂界定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最新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收录的有关专业期刊正刊,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会议论文集、网络版、及非正刊的特刊、专辑。

三、评议程序

1、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

根据申报人员递交的论文、著作或科研成果材料,由3位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的有关专家分别对其进行评议(遵循本校专家回避的原则),此鉴定意见将反馈给相关委托高校,并递交给由评估院组建的学科评议组,供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时参考。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有二位或二位以上评议专家对其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专家综合评议的结论意见”为“达到”或“基本达到”,方能进入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

2、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

评估院负责组建的学科评议组成员由各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必须为奇数)。评议程序为:

⑴材料审阅

每位专家根据文件的要求,独立审阅申报人员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意见等;

⑵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所有进入学科评议程序的申报人员均须参加评议组组织的统一面试答辩,申报教授的教师面试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10分钟;申报副教授的教师面试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内容为个人主要经历、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实绩和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

专家组将根据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专家鉴定结果和面试答辩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评估院将综合评议结果反馈给各委托单位后,各高校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聘任工作。

申报人员获得学科评议组应到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

四、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员在20151127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并经学校公示七日后送交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五、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见附件)已刊登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请各高校及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seei.edu.sh.cn,下载路径为:→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议”的通知→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 申报表格(1-5)

六、评议费用

1、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费,每套材料400元,共1200元;

2、评议组综合评议费(含面试答辩费),每位申报人员600元。

 

联系人:张旋、王秋霞

联系电话:8031(内线);68681361(直线)

                                 

                                               人事处

                                          20151117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