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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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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沪台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5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沪台交流项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16年度沪台交流项目规划,填写相关材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台交流项目规划(年中将视情况调整一次)将作为当年度项目申报依据,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赴台团组的审批。

  请将书面材料盖章后于2015年12月1日前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509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yingjie@sfu.edu.cn

  谢谢配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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