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推动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科学、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参与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有关要求(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从即日起将启动2016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为加强语言文字应用及测试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当前本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求,市语测中心2016年度特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在参照课题指南的基础上,从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选题时,课题申报者应仔细阅读市语测中心历年研究课题(见附件2),避免所申报课题内容与已有课题相似或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课题申报。
(三)校语委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课题的研究工作等重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据实填报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申报人填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书上各项内容和提示。申请书必须对如下问题予以明确:课题的研究期限;预期成果的类型和数量;经费的详细预算等。
(二)课题申报者应在3月18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送至校语委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pengp@sfu.edu.cn,主题注明“课题申报-部门名称”。市语测中心将开展评审程序,并在2016年4月中旬在市语测中心网站发布评审立项结果的公示。
本通知和附件电子版请到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彭朋 联系电话:68681596
办公室:实验中心221室
附件:1.上海市语测中心2016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金融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