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
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2、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研发团队。
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4、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7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8、申请者应根据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申报类别(申报通道见“网上申报备注”),报错类别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9、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9:00—10月10日24:00。我校接收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6:00。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咨询事宜
申报事宜咨询:科研处聂峰,电话:50213820,8028(内线);
指南内容咨询:市科委,电话:63875151*665、667。
科研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