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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17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为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搭建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平台,工商管理学院按专业大类开展招生与培养工作。为保证人才培养顺利进行,制订本办法。

  一、大类招生专业

  第一条  工商管理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原则上采取2+2”的培养模式,即前两年按大类培养,后两年按专业培养。

  第二条  工商管理大类招生的专业设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等四个专业(按专业笔画排序)。

  第三条  专业分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原则上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二、专业分流原则

  第  社会需要与学生志向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发展的志向,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提高学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学生个性发展与学校专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人在大学阶段的前三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进行专业分流。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分流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三、专业分流依据

  第  进行专业大类分流时,首先根据学生志愿优先的原则,由学生依次填报大类招生个专业,在专业可容纳人数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第  在学生填报的志愿数高于该专业可容纳人数时,根据学生成绩绩点优先的原则,依据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前三个学期的成绩绩点,对填报相同专业的学生进行排序。

  第  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前三个学期的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并通过网络等途径进行公示。

  学业成绩(绩点)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绩点)=[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上述公式中的课程是指学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前三个学期已开设且组织考试的所有课程。

特别告知:学生在前三个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经补考通过后则该课程计1绩点、经补考仍不及格则计0绩点;因学生自身原因未修或未考的课程成绩计0绩点。

第十条  在学生成绩绩点排序中,如果绩点相同,以大学英语课程分数由高至低排序。如果再相同,则以第三学期三门学科基础必修课的平均分数由高至低排序。

大学英语课程分数=[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3

第三学期学科基础必修课课程分数=[(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全英语)+商业伦理)]÷3

第十  在正式填报分流专业之前,组织学生进行一次专业志愿预报。各个专业的可容纳人数,按2019级大类招生计划、现有学生数和学生预报专业志愿情况及专业师资力量加以综合确定。在学生正式填报专业志愿前,将公布各个专业的可容纳人数

  四、专业分流程序

  第十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系正副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和教务秘书任组员。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负责组织专业分流方案的具体实施,并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3)负责对生进行专业分流教育,使学生对学业、职业有合理的规划,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意愿,及时化解学生因选专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5)负责接收、处理学生申诉。

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  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按学院大类招生所含的专业范围内进行。

  第十  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在学生入学第学期发布实施

  第十  学生学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日期前交所在学院。

  第十  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绩点排序,参照学生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依志愿顺序分流至下一个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第十  学院对专业分流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申诉接待工作。

  四、大类招生教学管理

  第十  分流结果确定后,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分流后各专业学生名册进行备案。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要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学院对分流后的学生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

  第十  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当学年分流原则重新进行分流。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管理学院实施大类招生的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工商管理学院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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