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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2-22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师生共同体建设,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局面,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

我院全体专任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对工商管理学院大一至大四年级以及在籍延毕的全体在校本科生进行全程指导。

二、实施内容

导师针对不同的学生,因人施教,突出学生个性发展。具体可包括:学生思想动态了解与引导、学习计划制定与方法指导、专业经典阅读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科研课题指导、职业规划解答等。

在新生入校第一学年的第一、第二学期,全程导师课的内容围绕专业导论、新生研讨、专业经典阅读等进行,旨在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了解所学学科专业、转变思维方式和学习方法、塑造专业素养。

面向本科二、三和四年级学生,以高水平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平台,带领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吸纳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研发工作,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在实践应用中不断加深巩固,学术视野得以开拓,科技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得以增强,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得以提升。

三、实施方式

通过坐班答疑、自习辅导、座谈研讨、社团沙龙、个别谈话及日常社交软件交谈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学生建立直接、平等、持续的互动方式。以研讨型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强调师生互动,突出教学和训练方法的科学研究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和探索精神。

导师应在超星课程平台中建立本人的导师课,线上指导尽可能通过课程平台进行,留存指导记录。线下指导以周报形式汇总记录,上传至课程平台。

四、成绩评价

针对大一学生,导师应注重导师课的过程性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讨论、小组工作、课堂表现、读书心得及书面报告等作出考核评价,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导师课结束后,给出导师课的最终成绩(导师课放入教务系统课表的第二学期)。经导师考核合格后的学生取得1个学分。

针对大二、大三、大四以及在籍延毕学生,导师完成创新创业实践指导工作。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五、成绩录入

1)新生研讨: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导师对应的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中建立多个教学班。导师可根据新生研讨的工作进展,在系统中录入所有过程性考核成绩及最终成绩。

2)创新创业实践:学生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申请认定。经认定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认定结果将由相关工作人员录入教务系统。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程导师制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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