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加快我校的国际化办学进程,培养和提高我校学生多元文化交往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根据我校与国外(境外)合作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精神,我校拟于2013-2014学年选派若干优秀本科生作为交流交换生赴国外(境外)合作学校访学一个学期。有关费用支出以及能否申请资助详见附件一(最新项目介绍)。根据要求和惯例,学生需自行办理出国(境)签证及有关手续。
2013-2014学年符合条件的交流交换学生可申请上海市高校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或我校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基本资助标准拟为:
港澳台地区:0.5-1万元人民币
欧美加等国:1-3万元人民币
具体要求和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由我校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评审小组讨论后决定。
(一)选拔范围:我校在校本科生(主要接受二、三年级学生报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符合接受学校条件要求且承诺遵守接受学校管理制度;
3、学习成绩良好,外语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口语流利或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4、有能力支付项目所需费用。
5、申请国(境)外签证原则上必须提供雅思或者托福成绩。报名参加必须提供国际英语成绩的项目的同学最迟在签证前必须提供英语成绩。
(三)选拔程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系(部)审核,面试后择优录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同学请尽快至所在学院、系(部)外事秘书处报名,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交流交换生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3)
2. 历年成绩单(为确保成绩真实可靠,需要辅导员审核签名,各院系部外事秘书审核盖章);
3. 个人中英文简历(单面A4打印中英文各一页,需要辅导员签字,无格式要求);
4. 建议有国际英语考试成绩的学生提交相应的成绩单复印件;
各学院系部外事秘书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3月22日(星期五)15:00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国际交流学院。电子报名汇总表请发到danielleyandan@163.com。
教务处将对学生提交的成绩单进行核查以确保成绩的真实性。
联系人:国际交流学院 严老师 电话:33935418
国际交流学院
20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