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类别和对象
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一般资助副高(含)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优先支持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3)青年项目资助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资助年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五、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我校截止日期:2013年4月15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择优推荐。请在学校截止日前递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6份)至科研处。 申请时可先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或下载WORD版本申请书离线填写,再上网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
联系电话:50213820 (8028)
联系人:卢成慧
上海金融学院科研处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