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的通知”精神,按照《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挖掘本单位在科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科普教育创新奖”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13年上海科普奖设“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4个奖项。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效居住证件,或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报。
1、科普杰出人物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尤其在科研项目科普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创造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2、科普贡献奖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他科普公益项目中创造显著效益,已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3、科普成果奖授予原创性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项)、公益性科普活动等项目。
4、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科普电视频道、广播频段(栏目)、科普报刊(栏目)、科普网站、电子化社交网络平台(科普微博、科普博客)等项目。
三、申报和推荐
1、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均须以典型、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或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2、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个人)须为个人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个项目主要完成人。
3、科普贡献奖(组织)须为组织申报。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可选择个人申报或组织申报。个人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人,组织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个。
4、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按规定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5、申报个人或组织获得网上申报账号及密码后,登录上海科普奖网站(www.shkpj.org.cn)奖项申报系统,在网上进行填报。申报个人或组织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申报表第十项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上传相关附件,并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后在线提交。网上申报通道时间为
7、申报个人或组织在线下载正式提交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刻成光盘,打印纸质文本一式3份,盖章、签字,并通过推荐单位或个人审核后,将光盘、纸质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及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一并于
四、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3年6月上旬—
2、社会公示:2013年10月;
3、颁 奖:2013年11月。
六、奖励
上海科普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他社会组织可参与设置奖项。
七、其他事项
申报奖项的考核周期是指该项目成果在本市连续开展、推广或应用的时间。
1、申报科普杰出人物奖,考核周期自
2、申报科普贡献奖,考核周期自
3、申报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考核周期自
其他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晓岚 电 话:502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