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鼓励和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做好预研究和项目培育工作,更好地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科建设、学校内涵建设与人才培养服务,2015年学校将继续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应关注本研究领域的最新发展,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符合学校和学科发展的选题,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申报,鼓励横向合作项目的预研究,鼓励实证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
二.本次校级课题招标只限于专业学术类,选题需紧密结合课题指南和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关管理、教育教学类的课题,由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三.本次校级课题拟立项10项。课题分设一般和重点两类,重点课题资助文科10000元、理科1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文科6000元、理科10000元。申报时统一按一般项目类别申报,学校组成学术评议组评审,根据课题论证和选题关联度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课题申报者和参与人均限报一项。申报对象为副高职称(含副高)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课题组成员必须吸收有一定学术科研能力的学生参加。
五.申报前请认真了解《上海金融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六.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最终成果,一般项目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重点项目字数不得少于20000字。
七.请申请人登陆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及时上传项目申请书,用户名和密码分别是信息化校园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于2015年10月2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八.各年度校级课题未完成者、学校其它各类在研专项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负责人可以原项目直接申报。
九.课题在申请结项前,其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必须在公开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否则不予接受结项申请,并按相应规定办理。
十、凡两次获得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主研人,应在两年内取得纵向项目1项或横向项目1项,否则不得申报。
联系人:聂峰,电话:50213820,8028,Email:nief@shfc.edu.cn。
上海金融学院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