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16年度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资助计划”申报对象为参加过2015年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二、申报方式
“资助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即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登录账户及密码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shjwrc.gov.cn/passport/login.aspx)
三、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表(由系统生成、一式四份)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7室),人事处审核盖章后提交上海市教委。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