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获2015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如若负责人为2012级学生,获国家级立项之后需申请变更负责人)。
二、申报流程
有意愿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一式两份打印,纸质版交至吴茜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就业与创业工作处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xcyxy109@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统一命名为:原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33935848。
附件: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就业与创业工作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