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依据《上海金融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第三章转专业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要求,本着以学生为本、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
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各学院转专业要求请下载附件。
顺序 |
具体时间安排 |
具体工作内容 |
1 |
3月10日-3月25日 |
教务处征集各学院转专业要求,并在校园网公布。 |
2 |
3月28日-4月12日 |
学生到本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
3 |
4月12日-4月15日 |
转出学院提交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至接收学院。 |
4 |
4月16日-5月10日 |
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要求开展考核工作,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
5 |
5月10-5月18日 |
教务处复核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1.201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