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金融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学校决定举办上海金融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共同主办。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
2.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组具体条件是:
(1)创意组:项目已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所有参赛人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投资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所有参赛人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投资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所有参赛人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气象、通讯大数据)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提交材料
所有项目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初创组及成长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为: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必要时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项目团队、融资与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2.电子版:(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2)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五、比赛进程安排
1.参赛报名。所有项目填写《上海金融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在线报名。(1)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2)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3)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初审后于2016年5月10日前上报推荐项目。
2.项目初评。2016年5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决赛项目。
3.项目决赛。2016年6月上旬,参赛团队现场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最后确定校内奖项。
各学院2016年5月10日前上报推荐项目,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就业与创业工作处吴茜老师,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楼116室,联系电话33935848。材料电子版发至:wuqian@sfu.edu.cn,学院统一发送邮件主题为“互联网+”+学院,其中学生附件标题按“互联网+”+项目名称+负责人打包汇总。
六、大赛奖励
大赛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提供一定物质奖励。根据大赛比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就业与创业工作处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