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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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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8    作者:工商管理学院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启明星计划(C类试点):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4、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211日及以后出生)。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7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8、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9229:00101024:00。我校接收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1116:00。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咨询事宜

申报事宜咨询:科研处聂峰,电话:50213820,8028(内线);

指南内容咨询:市科委,电话:63875151*665667

 

                              科研处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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