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启明星计划(C类试点):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4、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7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8、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9:00—10月10日24:00。我校接收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6:00。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咨询事宜
申报事宜咨询:科研处聂峰,电话:50213820,8028(内线);
指南内容咨询:市科委,电话:63875151*665、667。
科研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