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立信会计金融学位〔2025〕6号)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4个。
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26日。
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申诉材料。在规定的申诉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工商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再受理申诉申请。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812,邮箱:20109007@lixin.edu.cn
附件1.2025年10月批次工商管理学院毕业审核初审结果统计及各类名单
附件2.2025年10月批次工商管理学院学位审核初审结果统计及各类名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